京发改〔2019〕1160号
各有关单位:
按照《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,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,2019年第二批共19家单位初步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。
19家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后,可实现较好的“节能、降耗、减污、增效”效果。经评估,19家单位共审核出各类清洁生产方案486项,投入资金约15454万元,预期年经济效益约4857万元。方案全部实施后,可实现年节电1755万度,节天然气107万立方米,节水18万吨,减排氮氧化物12.4吨,减排挥发性有机物42.3吨。
现将初步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单位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19年8月19日— 8月23日(5个工作日)。如有意见,可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反馈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2019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名单
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北京市生态环境局
2019年8月16日
(联系人: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甄更崇; 联系电话:55590321;传真:55590794
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处 赵伟; 联系电话:68415774; 68415774)